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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协议帮助拯救阿富汗的文化遗产

2015年,美术馆馆长协会建立了一个机构,在这个机构下,博物馆可以采取行动保护处于内在危险中的文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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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巴米扬的一个空壁龛,那里曾经矗立着一座巨大的佛像,直到塔利班摧毁了它

阿富汗巴米扬的一个空壁龛,那里曾经矗立着一座巨大的佛像,直到塔利班摧毁了它照片:Carlos Ugarte通过Flickr

来自阿富汗的美国军队的撤回创造了与各方受害者的级联。人类悲剧必须迫切地解决,但随着塔利班的返回,他们有一个记录的攻击艺术史,也必须停止潜在的文化灾难。艺术博物馆董事(AAMD)协会(AAMD)建立了保护文化财产免受冲突风险的协议,我们必须希望正在遵循这些议定书或类似物的步骤。

我们以前也遇到过这种情况。2001年,塔利班摧毁了巴米扬大佛(Buddhas of Bamiyan)和许多可携带的文物。2003年美国入侵伊拉克后,巴格达博物馆遭到洗劫,这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失败,因为它未能充分保护那些不可替代的文化文物。但这只是两个可识别风险的例子。尽管阿富汗国家博物馆的藏品目前据说是安全的,但它们的命运以及藏品之外的其他物品的命运都不确定。

2015年,AAMD制定了《危机中国家具有文化意义的作品避风港议定书》,建立了一个机制,使博物馆能够采取行动保护处于内在危险中的文化财产。它们概述了文物进入博物馆的情况,以及这些文物随后应如何归还。

基本上,协议允许博物馆将有危险的物品交由他们保管,直到可以安全返回来源国。但这一值得称赞的目标伴随着许多风险。机构如何确保它们遵守适用的法律?机构如何确定呈递保管物的人是否有权这样做?至关重要的是,一个机构如何决定何时、向谁归还物品?协议承认这些问题,也承认完全预见的不可能,所以有意加入了一些灵活性,以免过于详细的指导妨碍实施。

作为一名花了近20年时间处理被掠夺艺术品和文物索赔问题的律师,我知道这些机构面临的风险不是理论上的。来源国向博物馆提出索赔,认为这些物品是违法拿走的,而且有抢劫的历史。博物馆面临着这样一种可能性: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将文物纳入自己的保护范围可能会产生有形和无形的成本:工作人员的时间、法律建议和潜在的争议。该协议允许博物馆(在仔细考虑后)接受这些风险,以服务于保存不可替代的物品的更大目标。

还有一个风险是,外来者的保护措施可能被来源国视为居高临下、殖民主义甚至机会主义。拥有阿富汗文化财产的外部机构可能不会受到欢迎,特别是如果这些文物被带到美国或任何在长期战争中帮助过阿富汗的国家。协议预见到了这一点(以及远距离运输易碎物品的危险),并建议将物品转移到“可能最近的安全港”,因此疏散到北美或欧洲不一定是首要解决方案。

在塔利班接管阿富汗的背景下,对干预的担忧被危险所压倒。塔利班在摧毁不符合其世界观的物品方面有充分的记录。没有理由认为新的塔利班政权会采取不同的行动。

我们很快就会看到,美国及其盟友和博物馆专业人士是否为阿富汗文化遗产的安全提前做好了规划。危险是显而易见的,AAMD协议提供了一张地图,任何组织——不仅仅是成员机构——都可以利用它来进一步执行保护受威胁文化财产的任务。此外,正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之后保护欧洲珍宝的古迹卫士的历史所证明的那样,这项工作是有先例的。希望已经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可能成为阿富汗文化财产避风港的组织也将立即采取行动,制定计划,在适当的时候归还这些文化财产。

•弗兰克·k·Lord IV是一名基于纽约的律师,专门从事艺术和文化财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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